妖精戏法

特征:

适用类型:背景 1 级。

先决条件:无。

限制条件:人物为妖精类角色。

你掌握了通过血脉施展戏法的能力。你获得以下增益。

你从附录中习得 1d4+1 项妖精戏法,妖精戏法是源自于血脉的能力,即使使用的戏法完全相同,根据不同的妖精血脉也可能产生截然不同的结果,主持人对此具有解释权

附录

名称 施展方式 效应
标记术 你在一处表面上创造一块色斑、记号或标志。
操火术 你创造一团火焰,调整火焰亮度,或使一团火焰变形、变色。
绽放花朵 你让一处种子破壳、叶蕾发芽或花苞绽放。
光亮术 一只萤火虫或一片磷光苔藓。 你令一个物品发光。
化兽为友 你让一只野兽对你友善。
光芒翅膀 你获得一对由流动的光晕组成的翅膀,颜色由你决定
狡猾微笑 你可以调整一个物品的样貌,让他看起来像另外一个物品,两者不能相差过大
无影无踪 你可以创造一个和你长相相似的幻影,这个幻影没有碰撞体积,也无法作出任何行动
糖果伎俩 一些未被精加工的糖类 你可以创造出糖果,姜饼,蛋糕等甜品
妖精之吻 亲吻角色 你让其他角色对你友好。持续时间结束后,目标会意识到你曾操弄他/她/它的情绪。